江西六旬父亲为做期货被抓的儿子奔走呼吁
2019-10-21 11:39:18
  • 0
  • 1
  • 88
  • 0

黄应明是江西省抚州人,他的儿子黄正华在大学毕业后去深圳认识了江西老乡喻志胜。喻志胜在深圳开了一家“柏铭基金”的公司,主要是做期货、现货一类的交易业务。在接触一段时间后,喻志胜聘请黄正华在他的公司做讲师。春节时,黄应明的儿子回老家过年又认识了几个老乡,春节过后,黄正华返回了深圳单独成立了一家“中鸿集团”的公司,主要是跟华泰证券公司合作做期货交易。

2017年4月6日,黄正华被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局带走,直到2018年10月12日,黄正华被肃州区法院以‘电信诈骗罪’一审判决12年。

黄正华对酒泉市中院的判决不服上诉到了甘肃省高院。但高级法院给他的回复是“要先到中院申诉,如果驳回上诉,才能再到高院申诉……”

据了解,早在一审法院判决黄正华之前的庭审中,为黄正华做代理的神舟律师事务所的师律师说了一个细节——在2018年7月10日(庭审的四天之前),师律师私下问了公诉人董检察官此事到底怎么定性及走向。这时董检察官跟师律师说:到这个时候的人都关了一年多,我也没办法只能按“诈骗罪”定性起诉。我把这个皮球踢到法院去,看他们怎么判。他们只判一年我也不会抗诉。

黄正华的父亲黄应明说,在一审判决之后的10月15日,他找到了公诉人董检察官,问他儿子价值5万多元的手表一事。董检察官说,这块手表属私人的,不是涉案物品,没有移交到法院及检察院来,在这期间,董检察官当面对老黄说,酒泉报案人唐玉明当时在公安局报案五次都没立案,后来是因为另外两个年纪大老婆子的人去闹才立案了。

黄应明说:“如果属于‘诈骗’,当事人报案五次为啥都不立案?又为啥这两个跟此案无关联的老婆子去闹时又立案了?据我所知,这是由于酒泉市的报案人唐玉明花了8万元找了所谓的关系才立的案。这个可以由第三被告周小林的哥哥周忠林在当时跟唐玉明在电话里面说过的话。电话的原意是,周忠林代表喻志胜老板的家属跟唐玉明说,看这个案子能否撤诉不?我可以把你亏掉的64万元退还给你。但唐玉明在电话里就这么说,我花了8万元送礼才立的案,你要退我的话,把送礼的钱加上去,要退72万给我。我才会去撤案。”后来,唐玉明找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但是被回复说不能撤案。所以导致此案仍然在按照正常的程序在走。

最后,黄应明再三称述了他的观点:“2018年11月5日至11月6日,‘两高’作了司法解释,明确‘不能把个体中小企业公司的经济纠纷当成刑事案来处理……’另外,2019年6月4日至5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分两天报道了《虚实之间》这个节目,里面就跟我儿子所运作的期货交易模式差不多,但他们的平台是自己设计的假平台,那当然是诈骗案了;而我儿子运作的平台都是国家认可的正规平台,所以才会出现央视报道的《虚实之间》的新闻调查报道。由此,我认为央视的这个报道也是为我们相关的办案人员起到了一个标竿和导向作用……”

截至目前,黄应明还是为儿子的案子不断地来回奔波于酒泉和兰州之间,他希望能尽快地给儿子讨还一个公道。


 
最新文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