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棚户区改造,当地有农民协议未签房子却被违法暴力强拆
2020-07-16 10:28:32
  • 0
  • 0
  • 9
  • 0

核心导读:曹县位于山东省鲁西南,2018开始,当地出台了《曹县王庄寨片区改造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住字【2016】1号文件),但是,山东省高院行政判决书(2019)鲁行终1746号、菏泽市政府政复议决定书【菏政复决字(2018)16O号】文件,判决曹县政府行为违法。在说家住王庄砦的三位农民:李少伍、李宪振、李宗士和张庄的张广付的房子在他们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却被违法暴力强拆……

“我们住得好好的,如今唯一生存的房子被拆了,害得我们家人连住得地方都没有……”2020年7月9日上午,家住山东省曹县普连集镇王庄寨村250号的李少伍在电话中向新媒体投诉。为了核实事件的真相,新媒体一行前往当地调查。

抵达当地与投诉人汇合后,在现场,李少伍指着220国道边(属于门面房),已经被拆得残垣断壁的房屋说,他的房子是上下两层,面积总共有300多平方米,2018年到2020年,有村委会在内的人员来找过他三次,每次都只是询问一下就草草了事。
“没想到在2020年6月23日,他们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我的房子被普连集镇政府工作人员江涛、孟令勇和村委会人员带领公安和综合执法人员强拆了!他们把我和妻儿还有儿媳妇、2岁的孙女和2个月的孙儿都强行拖了出去暴力强拆。除车辆以外,所有的生活用具、用品和电器全部砸在里面。这些物品的价值大约在17万左右……”

接着,同时在普连集镇王庄寨村341号的李宪振的房子是两层300平方左右,位置在220国道边。他几乎是流着泪说了他家被强拆的详细经过——
“我房子位于集贸市场,我在这干修车二十多年,有营业执照,也都一直遵纪守法。2018年,本村开始拆迁,政府不给我按商业房对待却按普通住房清算,我家的宅基地给仅仅按75元每平方计算,这个标准还不够做地板砖的钱。之前,村委人员也给我谈过两次,都是随便问了两句就走了。为此事我上诉到菏泽中级法院,和山东省高级法院,都确认曹县政府做出的曹县王庄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行政行为违法。党中央和省政府都多次发声,禁止强拆,但在这种情况下,曹县没有给任何通知个书面材料,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江涛,孟令勇和村委一班人,于2020年6月21日把我的房子强拆了。房子里面的修车配件和生活用品都砸在里面,我独自一人,吃住都没地方,只能蜗居在车里,希望领导能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我有多少房子给我多少房子,宅基地按照正常棚户区赔偿就行!”

随后,住在王庄寨村行政村王庄寨村319号的李宗士也说了他的情况。李宗士家的房子总面积有170平米。6月21日,他的房子也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江涛、孟令勇和村委人员违法暴力强拆,家里的物品全部被压在废墟下面。

在采访中,从外面赶回来的普连集镇张庄行政村李新庄村的张广付气愤地说:“村里搞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太低,我没签字,6月22日日,普连集镇政府工作人员江涛、孟令勇带领的公安和综合执法人员,把我八十岁的父母都被强行暴力拖出去,将我家三处院子进行了强拆……”
手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在报告中多次强调:“要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让每一个人都生活在阳光下……”而看看发生在齐鲁大地的这件事却无疑是在颠覆了党中央的声音也严重地违背了治国理政的含义!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期待当地政府积极履行好“父母官”的职责,能最大程度地妥善解决好这几位农民的房子事宜,惟其如此,才是”善莫大焉”!

 
最新文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