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王全太:做了20年一线电工,还受了伤,期待最低生活保障
2021-02-04 15: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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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中国纪录》新媒体收到山东省费县王全太发来的一封求助信——王全太说,他是费县一位长期扎根基层长达20年的老电工,他们长期在农村山头铺架高低压线,可以说,正因为有了他们这些电工的付出,才更加促进了当地社会的经济发展。但是,在辛勤工作了20年后,当地供电部门却将他予以辞退。辞退后,当地供电局又没给吴自春等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或者养老待遇。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领导多次在中央两会上强调:“……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让每一个人都生活在阳光之下……”

今天,中国第一民生新媒体《中国纪录》平台发表此信,期待当地有关部门能积极面对并解决好此事,惟其如此,便是“善莫大焉”!


我叫王全太,是山东省费县人,1983年2月,我进入费县供电局城区供电所工作。到现在已有20年的工龄。

在供电站上班期间,我的主要负责户外工作,换句话说,农村电网架线和维护电线等繁重的工作都是我们在做。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2002年3月31日,我在费县鲁南制药厂进行高空架线作业时,由于登杆脚扣损坏从电线杆6米高处坠落,致使我的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

经多次手术治疗,最后脚踝骨无法活动,导致行走不便。

在1983年刚开始参加工作时,我每个月只拿50元的工资。

直到2002年6月,我们供电局却以工伤争议理由,将我进行辞退,但是又不给我们任何保障。

如今,随着年龄增大,我身体患有伤残后遗症,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先后住院花去5万余元钱……家庭经济巨大令我无力负担后期休养的费用。

我的诉求:希望根据相关政策,给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电话:13455900929)。


编后:湖北汉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文水认为:关于农电工退休待遇,涉及到政策与法律问题,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较为复杂的问题,但又因人而异。

王全太从事农电工工作期间,依据当时的政策和相关规定,供电部门应该为他办理养老保险;但当时不知为何没办?现在补办,又因为他过了退休年龄更不好办,所以退休待遇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如果上述反映属实,现在应该面对客观现实,供电部门及当地政府部门应从本身的职能出发、从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的原则出发,应把相应工作做到位,积极妥善处理好这一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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